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东变更范本是什么样的?

  股东变更范本是什么样的? 股东变更范本
  转让方: (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 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事宜,于 年 月  日在东莞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份共 元出资额,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承认 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
  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 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 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
  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关于股东变更范本,要对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盈亏分担、费用负担、 争议的解决等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除了甲乙双方有两份合同外,还需要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和有限公司存一份
总结:股东变更范本是什么样的?股东变更范本转让方:(甲方)住所:受让方:(乙方)住所: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事宜,于年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交通事故伤者误工费谁出?
      一、交通事故伤者误工费谁出?误工费由肇事方承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


·民事诉讼自认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民事诉讼自认的构成要素有哪些?一、民事诉讼自认的构成要素有哪些?(一)自认必须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基于自认是否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作出,可以将自认分为诉讼上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生活中任何的行为都必须有一定的规章制度制约,这样才可以保障社会的有序和谐发展,征地补偿也是如此。现在,各地的征地补......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一定会提审吗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一定会提审吗一、刑事案件到检察院一定会提审吗?刑事案件到检察院一般都会提审嫌疑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安葬费多长时间可以领取到
      安葬费多久可以领取到,各地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告之在办理各项手续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


·侵犯商业名称构成要件?
      侵犯商业名称构成要件有哪些一、侵犯商业名称构成要件有哪些?1、有加害行为,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第二,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第......


股东变更范本是什么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