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律师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律师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1、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申请书应当载明: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2、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
  
  (1)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
  
  (2)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
  
  (3)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
  
  二、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
  
  4、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即已经侵权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确定该行为违法,或已被撤销)。
  
  5、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
  
  6、属于法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国家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事人有权主张国家赔偿。通过聘请律师的,律师作为代理人,应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及其它材料。在申请书中对国家机关侵权事实作出阐述,并提出要求国家赔偿的数额。
  
  
总结:一、申请律师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材料?1、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申请书应当载明:(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事实婚姻彩礼怎么赔付?
      一、事实婚姻彩礼怎么赔付?我国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


·夷陵区征地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夷陵区征地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夷陵区征地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小溪塔城区各居委会、南坪村、蔡家河、下坪、鄢家河、......


·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发生分居前或分居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


·机场拆迁如何维权?
      机场拆迁如何维权?近年来,全国各地新建机场项目增多。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发现,至2020年,国家在机场建设项目上,计划建成北京新机场,新增民用运输机场50个以上。根据民航总局发布的《全......


·择一重罪论处和数罪并罚规定是什么?
      择一重罪论处和数罪并罚规定是什么?择一重罪论处和数罪并罚规定是数罪并罚是有多个犯罪行为,择一重罪处罚是一个犯罪行为触犯多种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


·离婚小孩抚养权转移怎么办理?
      在现代社会,离婚已经是一个司空见惯的事情,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有小孩的,会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如果是归女方抚养,则男方要按时支付一笔抚养费。而抚养权一旦确定,不是一成不变的,可......


申请律师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