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拘留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拘留批捕程序是怎样的1、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4、已被拘留的,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一)检察院批捕科已批捕的案件办理程序1、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4、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5、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也不能退回补充侦查。(二)检察院批捕科不批捕的案件办理程序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上所述,要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那么也是要取得相应的手续才可以依法执行的,一般批捕程序需要由检察院决定是否予以批捕,然后由公安机关来执行,以批捕后需要及时通知检察院执行情况,对于被拘留的嫌疑人及时进行审核。
  
  
  
总结:一、刑事拘留批捕程序是怎样的1、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最长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最长保护期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婚前购买的国债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买的国债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其中一方婚前购买的国债如果在婚后产生收益的,那么产生的收益是属于其生产、经营所得,是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


·加班期间死亡算工伤吗?
      加班期间死亡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民法典物业有权利停掉业主的水电吗
      民法典物业有权利停掉业主的水电吗一、民法典物业有权利停掉业主的水电吗?物业没有权利停掉业主的水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


·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如何判定
      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如何判定一、离婚时小孩抚养权如何判定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


·湘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湘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湘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


刑事拘留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