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劳动关系当中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件非常正常且必要的事情

  在劳动关系当中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件非常正常且必要的事情。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可以规定双方的薪资和报酬,还可以规定双方如果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进行维权等。在劳动合同当中到底应该如何书写呢?有没有必备的条款是必须要书写的呢?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在劳动合同当中应该具备的必备条款都有些什么。在劳动合同当中可以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必备条款,第二部分是选备条款。第一部分之后是否要写条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并不是法律所必须的。像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就明确的规定了劳动合同必须由以下九个条款,缺一不可,如果缺少以下九个条款的任意一条劳动合同可能不生效。这九个条款分别是以下九条。第一,必须要标明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这是用人单位一方的基本个人信息。除此之外,还应该写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电话。以防不时之需。第二,劳动者也应该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住址等等。双方必须要用真实的姓名和个人信息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确保劳动合同真实性的重要环节。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应该写在合同中。提供劳动方和接受劳动方所对于劳动的交易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又从什么时间截止,都应该明确写到合同当中。是有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无期限的劳动合同?是连续的劳动合同还是间接的劳动合同?这是合同当中必须要写明的部分。第四,下面就是要写清楚工作的内容和工作地点。具体所做的是什么性质的劳动,劳动强度是怎样的?时间地点和工作方式都应该写明在劳动合同当中,具体负责的任务和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是进行责任划分的主要依据。如果这条不明的话,很容易造成劳动纠纷。第五,除了工作内容之外,还应该双方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除了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之外,双方有没有私人约定,约定的假期?假期是年假是周假还是月假,都应该明确的写到合同当中。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第六,这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应该明确的写到劳动合同当中,不仅仅有基本工资,还包括津贴,加班的补贴以及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如果企事业单位由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原因不发或少发或者延迟发放工资的话可以依据本条条款进行维权。第七,对于职工的保护和社会福利,也就是社会保险应该写到合同当中来。我们通常的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第八,有一些工作是存在一定危险性的,这就要求接受劳务的一方要给提供劳务者提供保护。劳动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于一些有毒有害,对身体危害非常大的职业,这点非常重要。第九,最后是兜底的条款,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纳入合同条款的其他事项也应当被写入。以上就是在劳务合同当中必须要写入的九条必要条款。关于选备条款是可写可不写的,要依据双方自己的意愿进行添加。
  
  
  
总结:在劳动关系当中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件非常正常且必要的事情。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可以规定双方的薪资和报酬,还可以规定双方如果在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般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还需要报到吗
      一、一般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还需要报到吗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该犯人是不需要主动报到的,被传讯的时候才必须到案。取保候审应当遵循的义务具体如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老人存款如何立遗嘱公证
      老人存款如何立遗嘱公证一、老人存款如何立遗嘱公证(一)、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定义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常被简称为联机备案,是指通过联机备案专网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即时报房......


·签了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签了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离婚协议,是指在协商后,由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的监护和探视权、抚养费等签订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经民政局批准后生效......


·征地补偿到位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到位的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行政处罚的制裁措施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制裁措施有哪些?行政处罚在作出后会有相关的制裁措施,这种制裁措施具有强制性,这种制裁行为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关的授权的,部分企业单位也可以实行的,行政处罚的制裁措施......


在劳动关系当中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件非常正常且必要的事情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