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不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不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不分财产的规定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相关内容拓展
  
  
  1、夫妻的财产约定
  
  
  “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是,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应该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约定于与《民法典》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民法典的规定为准。如:一方出轨,所有财产归另一方所有,这样的规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2、一方如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财产,将会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民法典》一废除“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规定,更改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婚前个人财产不再会因为共同使用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间另有财产约定。比如房屋、生产机械等不会因时间的推移而改变所有权。
  
  
  4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办理的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取得产权证且证书载明的权利人为一方的 。
  
  
  若双方都没有主张购买按揭房屋的款项是以自己婚前的财产等归属于一方的财产支付的并提供相应证据加以证明,则应当认定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将对于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如果发现对方有欺瞒、胁迫、私下转移财产等情况的属于有过错的行为,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提出申请,法院会进行合理的判决。
  
  
  
  
总结:一、离婚不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不分财产的规定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交通事故中被损车辆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被损车辆怎么赔偿?由保险公司在限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


·如何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
      婚姻需要建立在当事男女自愿、平等的基础之上,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而实践中,有这样一种婚姻是受胁迫而缔结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竹山县土地征收多少钱一亩?
      竹山县土地征收多少钱一亩?7月11日一早,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文峰乡塘湾村一组农户到文峰乡财政所核对2016年种地补贴资金,经查实2016年补贴标准为117元/亩,该户本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96.......


·债务纠纷案件当中要什么证据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纠纷,当事人要想成功维权,就必须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能够证明自己的诉讼事实和理由。那么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对于债务纠纷案件当中要什么证据呢?如果债权债务当事人要......


·店名名字于牌子名字不一样可以吗?开饭店的
      要看情况,饭店名字一样,只是商标不一样不一定不构成侵权,还要看两商标是否相似,以至于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


·对于征地补偿时间是多久?
      对于征地补偿时间是多久?征地办拆迁时国家和政府为了更好的建设城市而做的行动,征地拆迁会给征地补偿的,国家对于征地补偿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征地补偿标准发放到位了,征地拆迁的活动......


一、离婚不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