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

  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投资人可以选择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需注意以下几点:一、可用于出资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并且经过有偿转让。如果希望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对外出资,必须通过“招”、“拍”、“挂”途径变为国有土地,然后再办理出资手续。如果土地是无偿划拨而获得的,必须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办理出资手续。二、土地使用权应未设立权利负担。可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不应有抵押权等权利负担,若拟出资的土地设置了抵押权,则在正式出资之前必须解除该抵押权。三、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办理合法的出资手续。若投资者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将土地交付公司实际使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即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只有满足了前述两个条件,公司才能取得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人才全面地履行了出资义务。四、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出现权利瑕疵,可以在合理期限内补正。《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出资人以划拨土地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出资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的,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此类问题的解决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咨询,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失去积极的意义,但是问题的关键的就是自己的维权方式需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有关法律的基础上就可以有效的处置,因此自己需要积极的践行相关的法律,进而确保自己的权益。
  
  
  
总结: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投资人可以选择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需注意以下几点:一、可用于出资的土地必须是国有土地,并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故意伤害罪量刑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量刑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一、故意伤害罪量刑辩护人的范围有哪些?(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下列......


·常见的企业融资方法有哪些
      常见的企业融资方法有哪些企业发展需要资金,但是资金短缺会限制企业的快速发展,这个时候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融资需要讲究方法,方法不对融资导致企业融资困难,或者......


·工程施工合作协议范本是什么?
      工程施工合作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由于一些大的建筑工程对施工质量要求比较高,一家单位很难独自完成,这时,其可以同其它单位合作,共同开展工程施工。既然是合作,就应该签署一份协议书,以......


·加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加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在国民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许多工程也在持续升高,在资金方面也会造成巨大的耗费,但是越来越多危险的工程正在危及我们日常生活,让我们时刻处在危险之中,这也是......


·台州肢残司法鉴定的意义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在司法建设过程当中,司法鉴定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手段。涉及一些民事纠纷或者刑事案件当中,经常会用到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为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司法鉴定的......


·股权质押需要的评估资料有哪些
      股权质押需要的评估资料有哪些一、股权质押需要的评估资料有哪些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3、质押合同书4、公司股东会决议5、双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土地使用权出资期限是否存在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