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家规定租赁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多少?

  国家规定租赁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2021.1.1生效)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综合上面所说的,违约金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必备的一项条款,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但是违约金也是有规定的,是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如果超过了,那么就是属于不合法的合同,所以,双方一定要把违约金协商好才能进行签订。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国家规定租赁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珠海有哪些条件?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珠海有哪些条件?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


·录用函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录用函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一、录用函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


·新生子女准生证代办可以吗?
      新生子女准生证代办可以吗?可以。办理二胎准生证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生育(服务)证,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和相关申请资料代办。符合法律规定,又有意愿近期内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由......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证续期怎么办?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证续期怎么办?我国的所有土地都是国有的,一般我们只是拥有土地使用权。并且,在国家需要之时,都可以收回土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划拨土地,这一般是由国家直接划拨给相关单......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在如今房价高涨不止的社会里,对于普通工薪族而言,买房是十分艰难的事,所以,大多数在外地打工的普通工薪族只能通过租房子来解决房子问题。而租房子不可避免的......


·年终工资与过节费个税税率是多少?
      年终工资与过节费个税税率是多少?年终奖和过节费都在个税的纳税范围内,根据数额大小分级征收,最高税率是45%。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


国家规定租赁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多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