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赔偿于工伤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于工伤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于工伤待遇的规定是: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退休,停发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七至十级工伤残的,与普通职工同样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费调整。
二、具体内容拓展
1、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
3、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5至六级由企业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随其它退休职工一并调整养老金,但按养老金调整办法计算调整额低于按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职工,与普通职工同样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费调整。
交通事故受伤到指定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的,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赔偿。医疗期结束之后继续到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的工伤待遇。在退休之后如果有必要进行复查或者继续治疗的员工人单位也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费用。
总结:一、交通事故赔偿于工伤待遇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于工伤待遇的规定是: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假期值班路滑摔伤算不算工伤?
假期值班路滑摔伤算不算工伤?假期值班路滑摔伤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
·一、醉驾法庭自我辩护可不可以?
一、醉驾法庭自我辩护可不可以?醉驾法庭自我辩护是被允许的,但是还是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提出辩护意见。刑事辩护的目的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
·分公司法律风险防范都包括什么?
分公司的法人其实也是由总公司来代理的,那么对于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都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呢?根据有关的说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应该要完善法律风险防范的体系建设,并且还要建立参与机制。......
·楼上丢高空坠物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楼上丢高空坠物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由于距离地面较远,若高空物体坠落,将不可避免的会导致其他的民事主体人身受到损害,为了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率,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各种......
·无权代表的合同效力规定是什么?
无权代表的合同效力规定是什么?无权代表的合同效力规定是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毕竟是属于无权代理,需要由公司有权代理人员来进行确认。合同的效力状态,有因符合合同生效要件而有效的,有因不符合......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吗?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吗?一、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吗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是构成著作权组成部分,详细的说明了著作权包含的具百体权利有哪些,在对于著作权侵权是我们就可以知......
一、交通事故赔偿于工伤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