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一、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进行补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如果对于仲裁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交材料到法院提起法律诉讼,其产生的后果可能会涉及到法律纠纷。
  
  二、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合同会产生的后果
  
  企业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公司的违法行为的责任:
  
  1,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
  
  2,公司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
  
  3,公司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权利的保护:
  
  1,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员工入职公司之日起一个月内,单位与劳动者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对双方的一种保障和双重约束,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进行补签,如果产生相应的劳动合同纠纷,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
  
  
总结: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有什么后果?一、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有什么后果?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进行补签,如果协商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国企签什么版本合同比较好 一、国企签什么版本合同比较好?
      国企签什么版本合同比较好一、国企签什么版本合同比较好?国企签劳动合同。企业(包括国企)不存在编制一说,上个世纪80年代就实现了企业经营自主权了。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了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了怎么办?按《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


·到期的监视居住能否延长?
      一、到期的监视居住能否延长监视居住是不变期限,不可以延期。法律明确规定期限是六个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


·企业破产清算财务问题
      企业破产清算财务问题一、破产财产的界定与变卖1、破产财产的界定。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有归破产企业拥有的可用于破产分配的全部财产的总和。破产企业应及时向清算组......


·哪些鉴定单位有鉴定资格
      诉讼中是经常会进行司法鉴定,而鉴定的结果则往往对诉讼的判决是有很大影响的。因此当事人最好是到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单位申请进行鉴定,避免出现鉴定结果不被认可的情况。那具体来说,哪些鉴定单......


·在征地的过程中政府应公开什么信息?
      在征地的过程中政府应公开什么信息??1、第一市县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向被征地农民公开的信息如下:(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


公司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