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制造假币会被判死刑吗?

  制造假币会被判死刑吗?
  
  一、制造假币会被判死刑吗?
  
  制造假币可以被判死刑,如果制造假币金额比较大就有可能判死刑。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法律中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行为人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与他人事前通谋,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三、市场上流行的百元假钞,其假币的特征通常如下:
  
  1、印刷及纸张,该冠字号码假币为机制胶印,纸张较脆,无韧性。
  
  2、水印,固定人像水印及“100”白水印均用无色油墨直接印在纸张正面,水印模糊,没有立体感。
  
  3、伪造了安全线,发现的冠字号码假币有两种安全线:一种是用银黑色磁带夹在正背面纸张中,并在背面用银色油墨烫印全息图案;另一种为用黑色油墨在假币正面印刷黑色条纹、背面用银色油墨烫印全息图案,并刷上磁粉。
  
  4、光变油墨面额数字,用珠光油墨印制而成,无光变效果。
  
  5、阴阳互补对印图案错位。
  
  6、假币的凹凸感是用坚硬金属模具压制而成。
  
  7、隐形面额数字用无色油墨印刷,无须旋转角度即可看见面额“100”的字样。
  
  制造假币属于性质极其恶劣的行为,这不仅会严重影响我国的资金流转平衡状态,还有可能造成假币恐慌,一旦发现制造假钞的行为根据制造假钞的金额会有不同的惩罚,如果涉案金额较大的,最严重将会判处死刑,销毁还未流通和正在制造中的假币。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制造假币会被判死刑吗?一、制造假币会被判死刑吗?制造假币可以被判死刑,如果制造假币金额比较大就有可能判死刑。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个人所得税偷税漏税后果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偷税漏税后果是什么1、分层次处罚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第一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


·哪些情形不构成重婚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哪些情形不构成重婚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不认定为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


·股东退出决定由谁作出?
      股东退出决定由谁作出?由股东大会作出,退股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项权利,有权利必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等于没有权利。为保证股东真正享有退股的权利,新《公司法》规定了诉讼救济的方式。新《公......


·工地误工费和停工留薪有什么区别?
      工地误工费和停工留薪有什么区别?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


·交通肇事逃逸要如何处理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


·醉驾会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下面简单介绍。
      醉驾会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下面简单介绍。一、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


制造假币会被判死刑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