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面劳动合同一般放在哪里?
一、书面劳动合同一般放在哪里?
一般由公司自己保存,如果到劳动局备案过,劳动局档案室会有一份。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
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避免用工单位的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
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特别是对于用工单位事先起草的合同文本,更要仔细阅读有关的重要条款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
所以,劳动合同想要放在哪里是由劳资双方自己来安排的,再说员工也不需要关心这个问题,因为自己手中也有一份劳动合同,只要注意保管好自己手中的这份劳动合同就可以了。劳动合同并非必须要到劳动局进行备案,在自己不小心遗失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及时和公司说清楚,抓紧补办劳动合同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一、书面劳动合同一般放在哪里?一般由公司自己保存,如果到劳动局备案过,劳动局档案室会有一份。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遇到开发商欺诈要怎么办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出现欺诈行为算是很常见的,而此时对于购房者来讲,一方面是要避免遇到开发商欺诈,另一方面确实遇到了之后,也要知道该怎么处理。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民间借贷利息未约定怎么办?
第一、我国合同法第206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只需返还本金,无需返还利息。但是,......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
·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时限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
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时限是怎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一、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判决后一年时间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一年后,不负责抚养的一方想就更孩子抚养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孩......
·个人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个人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个人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书面劳动合同一般放在哪里?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