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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孕妇应当怎样处理

  殴打孕妇应当怎样处理发现殴打他人的,不管受害人是不是孕妇的,应当先对殴打行为进行制止,然后报警处理。报警之后,派出所立案的24小时之内会给受害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受害人去到法医鉴定机构做法医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处理。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提出自我主张和民事赔偿的诉求,在刑事诉讼的程序中也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如果殴打孕妇造成构成轻伤的,那么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致使受害人早轻微伤的话,进行治安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依法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如使用殴打等手段,导致受害人重伤的,判处的刑罚会更重,一般是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受害人因行为人的加害行为死亡的,或者行为人伤害他人采取的手段非常残忍的,将受害人弄成重伤或者导致受害人严重残疾的,依法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甚至于是死刑。法律对此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理。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造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能会被拘留到5天或者是10天,而且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还要缴纳一定的罚款,罚款一般是在200到500元;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可能会被拘留5天以内,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能还要缴纳一定的罚款,罚款一般是在500元以下。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会被拘留10到15天,而且还要处以一定的罚款,罚款一般是在500到1000左右:(一)加害人结伙殴打且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打人者应该受到刑法的制裁,单位内部的处罚是不可以代替刑法的处罚的,如果案件构成了刑事责任,那么对打人者的追诉时效至少是5年。《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殴打他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会被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殴打孕妇的情况会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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