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诈骗罪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诈骗罪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钱财价值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及以上的行为。诈骗罪是比较普遍的一种犯罪,很多人都遭受过诈骗,那么对于诈骗罪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对诈骗罪的处罚有三个档位,具体是按照诈骗涉及的财物价值的数额来定的。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涉及财物的价值达到较大标准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依法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涉及财物的价值数额达到巨大标准的或者是有其他的严重情节的,依照法律规定,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的价值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的或者是有特别严重的情节的,依照法律规定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此可见,诈骗罪最高刑可到无期徒刑,法律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一向非常严厉。以上讲述到关于诈骗罪涉及财物价值的标准问题,接下来做简单介绍。关于诈骗罪数额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的价值的数额如果在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的,就到达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为五十万元以上。当然,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各个地区的关于诈骗罪的数额的规定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在本规定幅度内确定当地的标准。
  
  
  
总结:诈骗罪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钱财价值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及以上的行为。诈骗罪是比较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都需要遵守哪些法律规定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都需要遵守哪些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有: (一)税类: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有:(一)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


·应诉管辖与移送管辖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应诉管辖与移送管辖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1、应诉管辖指本不具有该案管辖权的法院,由于当事人放弃管辖权异议或者超过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限而应诉,人民法院即有权对该案进行审理。涉外民事诉......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网络诈骗一般坐牢多久?
      网络诈骗一般坐牢多久?日常生活中,诈骗是导致老百姓财产损失的主要犯罪手段之一,随着诈骗手段的变化,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频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网络诈骗金额达到两千元,即构成犯罪,不法......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有什么
      人身损害索赔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或后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鉴......


诈骗罪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