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2023年盗取专利怎么处罚

  盗取专利怎么处罚行政裁决或协调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同时有权申请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和证据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强制令,禁止侵权人继续侵权行为。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侵权警告信的写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口气可以强硬,也可以缓和。一般应写明以下内容:
  (1)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专利的主要权项内容;(2)对方的产品或方法侵害了该专利权,希望中止或禁止对方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行为;(3)希望对方于何时就此作出答复;(4)如果对方不作答复,专利权人可能采取的措施。他人的专利号,那就不是你的,对此你是明知的,而你盗用了,就是故意的,怎么可能又是不知情呢?从法理上讲,如果不是故意的,不以牟利为目的,确实不构成违法,但应当返还不当得利。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1、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第六十三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上,如果专利未同时提交且本发明作为商业秘密受到保护,则另一方采取错误措施窃取发明,民事责任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专利侵权案件中,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命令侵权人停止违法行为,纠正命令,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调解侵犯专利法的赔偿金额。
  
  
  
总结:盗取专利怎么处罚行政裁决或协调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公司起诉泄密哪些证据才可以证明犯罪?
      公司起诉泄密哪些证据才可以证明犯罪?一、公司起诉泄密哪些证据才可以证明犯罪?《泄密案件查处办法》第十七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


·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被拖欠怎么办一、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被拖欠怎么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微言教育”和“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同步开通“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


·公司法股东直接诉讼的特征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直接诉讼的特征是什么公司作为独立存在的组织,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密切相关,如果公司管理者滥用权力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时,那么股东可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公司法股东直接诉讼是一......


·法律上工资贷款利息多少
      工资贷款利息多少工资贷款利息是按银行的标准来收取的,对于不同银行有着不一样的利率标准。一、工资贷款含义工资贷款是指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


·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提起离婚一方没有孩子抚养权吗,有哪些规定
      一、提起离婚一方没有孩子抚养权吗,有哪些规定不是,相关的抚养权不是根据提出离婚为依据的。如果由男方抚养对小孩成长更为有利,当然就应当判给男方。并不是谁先起诉就判给谁。由于目......


2023年盗取专利怎么处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