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能永久转让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能永久转让吗?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显然是不能永远转让的。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不是永久拥有的,只限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并且耕地不可以超过法定的30年,林地不超过70年。二、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不能永久性转让,土地转让不得超过承包期。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禁止性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年限: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参考资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房地一并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需要明确的是,土地的使用权是有年限规定的,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限区别于城市商业用地是土地的使用权不是个人拥有的,而是由集体所有,只有在签订的劳动中规定的年限内才可以进行转让等活动,并且只以转让给本地的农村集体居民,具体的土地转让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能永久转让吗?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显然是不能永远转让的。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不是永久拥有的,只限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并且耕地不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醉驾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一、醉驾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认罪态度要好些,取得轻判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


·解除劳动合同举证责任规定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举证责任规定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解除劳动合同事实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和......


·一般软件著作权有哪些限制
      软件著作权有哪些限制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


·在我国购买楼房都有土地使用证吗?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详细的解答了什么土地使用证,以及其需要注意那些细节与提交怎样的材料等等。这就涉及到了本文的法律要点楼房都有土地使用证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相关法律法......


·入职不满一年被辞退赔偿怎么算的?
      入职不满一年被辞退赔偿怎么算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补充侦查提纲时限一般是多久 ?
      一、补充侦查提纲时限一般是多久?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


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能永久转让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