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颈椎突出申请工伤这样可以吗?

  颈椎突出申请工伤这样可以吗
  
  
  颈椎病目前国家还没有列入职业病范围,不属于职业病,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但是,有消息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正在修订职业病的目录,其中颈椎病和鼠标手等白领群体中常见的疾病,将有望列入职业病目录。
  
  
  消息一出,深受颈椎病等困扰的办公室一族异常兴奋地讨论一番。不过随即有人指出,颈椎病等患病人群相当庞大,如果真将这些疾病纳入职业病,如何判断?如何赔偿?可操作性似乎不强。
  
  
  尽管如此,毕竟是颈椎病等引起了关注,提到了纳入工伤保险范畴的议事日程。
  
  
  申请工伤认定,等病情稳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颈椎间盘突不属于职业病,所以不能申报工伤认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综上所述,由于我们生活一个全面数字化的时代,网络的普及使得颈椎病高发,不少学生和白领都患上了此病症。但是我国职业病工伤标准中未规定颈椎病,因此我们无法把颈椎病归结于工伤,也因此无法因为颈椎病而对员工进行赔偿。
  
  
  
  
总结:颈椎突出申请工伤这样可以吗颈椎病目前国家还没有列入职业病范围,不属于职业病,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有消息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处理
      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处理无论那个企业单位的都存在一些工作积极性不高、不遵守单位规定的员工。在少数员工中甚至出现擅离职守的情况。擅离职守导致岗位空缺无人,既定的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甚至会造......


·上班时间自己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自己受伤算不算工伤要分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在我国工伤鉴定流程多长时间?
      在我国工伤鉴定流程多长时间?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


·劳动合同何时订立生效?
      虽然找到了工作,但是为了让这个来之不易的工作有所保障,就要和工作单位签劳动合同。这是很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过很多人虽然知道要签订劳动合同,却不知道劳动合同何时订立。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


·技术贸易合同有问题的条款怎么办?
      技术贸易合同有问题的条款怎么办?一、技术贸易合同有问题的条款怎么办对于技术贸易合同有问题的条款您可以选择拒绝接受。技术贸易是一种包括技术引进和技术输出的双向贸易,技术贸易的标的......


·民事诉讼请求书范文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请求书范文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请求书民事诉讼请求书,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或者需要确权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


颈椎突出申请工伤这样可以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