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吗是合理的吗?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吗是合理的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合理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相关法律依据
  
  
  按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多少,补偿标准也不同,如果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了六个月以上没到一年的,也按一年算,在该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可以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根据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的,这个赔偿包括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以及失业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到员工的,还需要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作为补偿。如果对于赔偿的金额不满意的,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的。
  
  
  
  
总结: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吗是合理的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合理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开几张警告单公司有权辞退员工吗?
      开几张警告单公司有权辞退员工吗?这个要看规章制度是怎样约定的以及书面警告的内容是否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劳动者违法行为,按照双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


·婚内无共同财产的离婚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
      婚内无共同财产的离婚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手机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


·合同法中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中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民法典》中争议......


·离婚要把两本结婚证都带上吗
      离婚要把两本结婚证都带上吗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


·常见的非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常见的非法证据种类有哪些证据对于当事人的作用可见一斑,我们知道证据分为合法证据和非法证据。但是我们知道只有合法证据才能用来判定事实,作为法院定罪量刑的依据。对于非法证据,需要按照法......


·破产清算费用包括哪些
      破产清算费用包括哪些破产清算费用1、破产诉讼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吗是合理的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