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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

  孕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
  
  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照工作年限支付补偿款,用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计算得出。在怀孕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但是如果女职工经常无法按时完成工作,并耽误公司工作进度的可以搜集证据,进行面谈,劝其自动选择离职。
  
  在怀孕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未出现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怀孕女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一种情况是“严重失职”。如果怀孕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害,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第二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类似,属“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如怀孕职工经常有迟到、早退或其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当然,这里要注意,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全体职工公示。
  
  3、第三种情况是在试用期间内。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怀孕,单位可以随时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所有现在女职工已经转正且已经怀孕,不能按这条来判定是否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女职工经常无法按时完成工作,并耽误公司工作进度的可以搜集证据,进行面谈,劝其自动选择离职。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综上所述,我国劳动法尽最大可能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特殊员工,如孕期职工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了那么单位都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还要延至产假结束,如果单位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该作出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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