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的处分权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的处分权是什么?
  
  
  所谓处分权,就是所有人对财产(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对财产的消费 (包括生产和生活的消费)属于事实上的处分,对财产的转让属于法律上的处分,两者都会导 致所有权的绝对或相对消灭。所以,处分权决定了财产的归属,它是所有权区别于他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二、处分权和使用权区别
  
  
  处分权是由物具有交换价值决定的,法律上的处分意味着物的转让。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最 基本的权利,也是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处分权是由财产所有人来亲自行使的。但是处分权作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也是可以基于法律规定和所有人的意志而与所有权分离的。处分权的分离并不一定导致所有权的丧失。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构成了完整的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财产所有人可以将这四项权能集于一身统一行使,也有权将这四项权能中的若干权能交由他人行使,即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与财产所有人相分离。在社会生活中,财产所有人正是通过这四项权能与自己的不断分离和回复的方式,来实现其生活和生产的特定目的。因此,财产所有人将其财产所有权中的四项权能暂时与己相分离,并不产生丧失其财产所有权的后果,而是财产所有人行使其 权利的有效形式。例如,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者企业,并不丧失国有土地所有权,而是借助于出让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土地的价值,并获得良好的效益。
  
  
  三、处分权的解释
  
  
  1、依法处理所有物(财产)的权利。所有权的一种重要权能。所有权人通过对财产的消费或出卖等,财产所有权就消灭或转移给他人。所有权人通过出租、寄托等合同将财产使用权、占有权转移,或对其财产设定物权(抵押权、典权等),也是行使处分权。处分权亦可由非财产所有人行使,如法院依民事执行程序拍卖债务人的动产和不动产。
  
  
  2、处分权是指依法处理所有物的权力。表现为所有权人对财产的消费或出卖等,所有权人通过出租、寄托等合同将财产使用权、占有权转移,也是行使处分权。处分权也可由非财产所有人行使,如人民法院依民事执行程序对债务人的财物拍卖、变卖等。
  
  
  公民在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没有危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可以在一定的时间范围之内,获得土地的处分权。若是无处分权留处分土地,由于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权益,此时若他人起诉,需要支付赔偿金。
  
  
  
  
总结:一、土地使用权的处分权是什么?所谓处分权,就是所有人对财产(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对财产的消费 (包括生产和生活的消费)属于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据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的内容是什么?
      一、据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的内容是什么?据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的内容是: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


·民法典手机录像遗嘱没有见证人有效吗?
      民法典手机录像遗嘱没有见证人有效吗?手机录像遗嘱没有见证人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规定是: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


·峡江县征地补偿标准
      峡江县征地补偿标准近几年来,每个地方都在进行征地,征地会带来一系列后果。对于被征收土地的家庭来说,征地补偿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政府提供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合理程度决定了被征收土地者......


·在被列为嫌疑人怎么取消
      在被列为嫌疑人怎么取消一、在被列为嫌疑人怎么取消如果违法犯罪行为的,被警方列为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


·租赁合同到期居住权人占房不给产权人住怎么办
      租赁合同到期居住权人占房不给产权人住怎么办一、租赁合同到期居住权人占房不给产权人住怎么办?1、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的流程: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


·一、在河北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是多久?
      一、在河北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是多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是1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


土地使用权的处分权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