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赠与合同公证书怎么办

  赠与合同公证书怎么办 一、赠与合同公证书怎么办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赠与书》的形式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文书。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受赠书》的形式表示接受赠与的文书。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签订《赠与合同》的形式,将赠与人的财产无偿或附一定条件地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而形成的一种协议。实践中,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采取赠与合同的形式。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一)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户口簿或护照);赠与人、受赠人为法人的,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及身份证;
  2、赠与合同文本;
  3、赠与物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由共有人共同赠与;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二)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及受赠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附件条件的应写明所附件的具体内容。
   (三)赠与公证注意事项:
  1、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应共同办理。
  3、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留置、担保等情况。
  4、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5、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
  6、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四)收费标准:
  赠与合同公证按受益额的2%收取公证费。
   【范本一】
   房产赠与公证书
  (______)____字第______号
  兹证明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签字)
  以上就是赠与合同公证书怎么办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起到帮助。对于赠与合同公证,需要牢记赠与的前提是所赠与的物品需要是您个人财产,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必须备齐所需要用到的证书等,以及办理赠与公证是有收取公证费的,不能利用赠与来进行任何违法的事情。
总结:赠与合同公证书怎么办一、赠与合同公证书怎么办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签订阴阳合同是否合法
      签订阴阳合同是否合法一、签订阴阳合同是否合法“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从上述介绍什么是阴阳合同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知道,少缴税金,偷逃......


·逆行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规定?
      逆行肇事逃逸怎么处罚?逆行肇事逃逸的处罚较为直接,驾驶证会被吊销终身不得考取驾照,并处罚款2000元,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一方面还要对受害......


·遗嘱见证人不是直系亲属可以吗?
      遗嘱见证人不是直系亲属可以吗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


·司法部法律援助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司法部法律援助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东义务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东义务包括哪些?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经济水平提高之后会选择投资一项事业,这样可以帮助他们的财富进行,有很多人都会投资公司成为公司当中的股东,但是对于股......


·醉驾后什么情况免于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后什么情况免于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


赠与合同公证书怎么办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