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发生工伤导致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亲属可以获得赔偿,那

  发生工伤导致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亲属可以获得赔偿,那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关于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2、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工伤死亡赔偿金额包括三个方面: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估算赔偿金额在60万以上,具体数据应参照当地与全国收入标准,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在遇到工伤时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发生工伤导致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亲属可以获得赔偿,那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关于工伤死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般来说
      一般来说,误工费就是在劳动者因为耽误了时间进行正常上班,所以导致没有拿到工资报酬的情况下,赔偿劳动者因为这样的经济损失的赔偿,一般的如果发生用人单位没有进行误工费的赔偿,或者是发生......


·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材料有哪些
      一、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材料有哪些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


·询证函是否能中断诉讼时效
      询证函是否能中断诉讼时效?一般认为是可以的,但是得持有能够证明对方收到该函的证据,如快递单或对方书面确认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


·单位辞退员工条件有哪些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


·网络金融诈骗立案流程是怎样的?
      网络金融诈骗立案流程是怎样的?网络金融诈骗立案流程是怎样的?要弄清楚这个问题,读者应弄清问题的本质,到底是金融投资的风险还是诈骗。无论是期货投资、基金投资、还是股票证券投资都存在......


·合同中要怎样约定合同效力?
      无论是在签订合同之前或是之后,当事人都应当重视合同的效力问题。那么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要怎样约定合同效力?合同签订后,对于合同的效力应该如何确定?由于合同效力会影响合同的实际......


发生工伤导致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亲属可以获得赔偿,那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