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人身伤害评估等级标准由国家法律规定,对每个等级都有详细、严格的分类和限制。一、人身伤害鉴定等级的分类和标准及划分依据1、严重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外貌损坏、听力丧失、视力下降、其他器官功能丧失或者其他对人身健康有重大损害的,包括一级、二级重伤的。2、轻伤对人的身体或者外观造成损害的,对听力、视力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造成部分损害的,或者对个人健康造成中度损害的,包括一级轻伤和二级轻伤。3、轻微伤原发性损伤是由多种损伤因素引起的,造成组织和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功能障碍。二、评估原则对损伤程度进行评估的时候,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看是什么因素导致的人体原发性损伤、对原发性致伤和并发症或后遗症致伤进行综合分析、综合鉴定。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为鉴别基础,应以损伤发生时的损伤情况、损伤的后果作为补充、综合鉴定。对于面部损伤或器官功能障碍作为识别的基础,识别应根据损伤的后果,在损伤时进行辅助、全面的识别。三、评估机会如果原发性损伤是鉴定的主要依据,可以在损伤后进行鉴定;以损伤引起的并发症为主要评估依据的,应在损伤稳定后进行评估。以面部损伤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评估意见可以根据主要的损伤及其并发症,但可能的后遗症必须解释说,如果有必要,应该进行复审和补充评价要困难和复杂的损伤,和考核结束后应进行临床治疗或伤害是稳定的。根据组织和器官损伤和功能障碍的程度在治疗后留下的,损失的程度的工作,学习,生活和社会评估人的沟通能力,和指医疗和护理依赖的条件,残疾分为10个等级,最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
  
  
  
总结:人身伤害评估等级标准由国家法律规定,对每个等级都有详细、严格的分类和限制。一、人身伤害鉴定等级的分类和标准及划分依据1、严重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会怎么样
      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会怎么样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


·嫌疑人犯国有企业渎职罪严重吗
      嫌疑人犯国有企业渎职罪严重吗?犯国有企业渎职罪性质是很严重的,因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公司债券上市什么意思,上市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上市什么意思,上市条件是什么?现在无论是小公司还是大公司,都很喜欢发行债券。公司债券上市,一方面可以展示公司的实力,提升公司知名度,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公司收入,解决资金少的问题......


·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害会被判刑吗?
      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害会被判刑吗?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害不会被判刑,根据《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必须要造成他人人身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如果故意伤害......


·挪用资金罪的表现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罪的表现是怎么样的?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对于此种情况,必须有两种限制,即挪用本单位资金既不是进行非法活动,也不是进行营利活动,而是进行其他活动,所以......


·怀疑他人多次贩毒如何认定?
      怀疑他人多次贩毒如何认定?一、怀疑他人多次贩毒如何认定?次贩毒是根据证据对其以往多次违法行为的进行统计。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无论贩卖多......


人身损害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