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中自我辩护不请律师是否可以

  刑事案件中自我辩护不请律师是否可以
  
  一、刑事案件中自我辩护不请律师是否可以?
  
  自我辩护是被允许的,但是还是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提出辩护意见。刑事辩护的目的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在法庭自我辩护时,可以从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想法、是否属于从犯、是否属于自首、是否主动认罪、有无悔罪表现、产生损害结果的轻重、有无被害人谅解、能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法庭上自我辩护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处理,没有可以通行的准则或规范。
  
  二、刑事案件刑事辩护权的方式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方式有三种: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1)指定辩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无力聘请辩护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
  
  (2)自行辩护。在公诉案件中,在向法院提起公诉前,被告人被称为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均可以依法自行辩护,对被指控的罪行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理由和根据。
  
  (3)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三、辩护权的基本内容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七)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虽然法律上准许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自我辩护,但自我辩护的这种辩护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几乎从来没有发生过。因为辩护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和诉讼活动中起到的作用非常的关键,很多时候,犯罪嫌疑人自己涉身刑事案件当中恐怕也是当局者迷,再说辩护对各方面的法律知识的要求是很高的。
  
  
总结:刑事案件中自我辩护不请律师是否可以一、刑事案件中自我辩护不请律师是否可以?自我辩护是被允许的,但是还是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提出辩护意见。刑事辩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注册银行收注册资本多少钱?
      注册银行收注册资本多少钱?(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农村合作商业银行......


·未签劳动合同几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现在绝大部分企业和职工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期限的,短则一年,长则五六年。在合同到期后,双方针对是否续签进行协商。在职工到企业干活的当天,企业就应该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合同。那么,未......


·店铺签订合同流程是什么
      店铺签订合同流程是什么当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互相协商,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一定手续,使合同文本具备了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当然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总有一个程序,而合同双方当事人......


·一、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一、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待遇有哪些?(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


·投标保证金少交了怎么办
      投标保证金少交了怎么办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而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所以在招标投标这个过程中显得尤为关键。但有不少人疑惑,万一投标保证金交少了怎么办......


·对监护权人有争议如何处理
      对监护权人有争议如何处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民法通则》第十......


刑事案件中自我辩护不请律师是否可以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