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企工伤死亡待遇是什么?
一、国企工伤死亡待遇是什么?
国企工伤死亡待遇主要有: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以国家的名义成立的企业中的员工一般在平时都有比较高的基本待遇的,尤其是员工在受伤且可以确定是工伤致死的前提下能够得到的待遇除了基本的医药费和其他治疗和护理的费用以外,还有很高的补偿和单位给的高标准的工资补贴费用。
总结:一、国企工伤死亡待遇是什么?国企工伤死亡待遇主要有: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一、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诉讼在哪里进行?
一、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诉讼在哪里进行?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出,并受理管辖。《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没有签到合同无偿赠与行为生效吗
没有签到合同无偿赠与行为生效吗?没有签到合同无偿赠与行为也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 但是特殊情况下,譬......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什么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什么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为......
·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区别有哪些说到拘留,您肯定都知道是什么,就是公安机关在案件需要的时候,对相关的人员进行扣留、拘禁。但是,您也应该发现了一个问题,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有时会听到行......
·违反公司法应当受到何种处罚
公司法是保护公司合法利益的法律条文,如果违反公司法应当受到何种处罚呢?具体事件造成的影响不同,涉及到民事出发和刑事处罚,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由法院认定处罚措施,所以具体的处罚有法律依......
·最新债务抵销合同范本
最新债务抵销合同范本如果当事人之前互负债权债务,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那么他们之间是可以进行债务抵消的。不过,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最好签订一份债务抵销合同。接下来......
一、国企工伤死亡待遇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