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之后户口会自动迁回吗?

  一、离婚之后户口会自动迁回吗?
  
  女方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迁回原籍,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户口关系,需要自主迁回户口。
  
  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式迁回,需要当地村(居委)出具你们的关系证明,再去派出所办理。
  
  男女双方的可以在同一户籍地,男方或女方要想将户口迁移走,需要先找到户籍接收地,如投靠父母、子女,自有房产等,接收地同意后,当事人自行到现户籍地公安机关迁出户口,再到接收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然后完成户口迁移。
  
  二、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属,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处。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三、户口迁出流程:
  
  1、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分户申请;
  
  (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四)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女方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1、 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综合上面所说的,户口是可以迁回的,但是不能自动迁回,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办理,因此,在离婚之后,如果要迁回自己的户口就必须要开具相关的证明材料,而且还要得到相关的部门认可才能处理,所以,在迁回之前一定要咨询清楚。
  
  
  
  
  
总结:一、离婚之后户口会自动迁回吗?女方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迁回原籍,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户口关系,需要自主迁回户口。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劳动合同到期保险方面继续交吗?
      劳动合同到期保险方面继续交吗?1、合同到期不续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转入新单位接续下去,如果其间有一段时间没有单位,则按自谋职业者(不是自由职业者)的规定继......


·一、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最新的是什么?
      一、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最新的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


·一、买卖不破租赁与强制执行的关系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与强制执行的关系是什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关于该法条,通说的解释是: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发生......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一、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非法携带枪支、拘留的决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况复杂。如果在法律的规定时间内警方没有做出处罚......


·土地补偿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补偿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国家对农民集体在被征用的土地上长期投工、投资的补偿。其标准为......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来讲,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手里是掌握了公司大量商业秘密的,因此不能允许他们经营与所在公司同类型的业务,否则的话就会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此时就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那么我国......


一、离婚之后户口会自动迁回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