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债务纠纷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夫妻债务纠纷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夫妻债务纠纷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有很多,主要包括共同债务的清偿条款和其它适用的法律法规等。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
  
  三、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四、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五、共同债务的认定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之间如果是离婚了的,在离婚的过程中是很可能会存在着这个债务纠纷的问题的。因此,在以后的生活当中,大家要是面临这种情况,是可以去求助身边一些有经验的人士的帮忙的。同时,要懂得利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
  
  
总结:夫妻债务纠纷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一、夫妻债务纠纷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有很多,主要包括共同债务的清偿条款和其它适用的法律法规等。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怎样的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怎样的一、犯罪未遂的特征是怎样的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


·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可以起诉吗?专利出现侵权后,通常有三种解决途径。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


·购房前的注意事项:
      购房前的注意事项:(一)开发商是否具有预售资格,签约前审查的开发商的资质,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是保证......


·合同与分公司签订起诉总公司吗?
      合同与分公司签订起诉总公司吗?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夫妻2年不同居就自动离婚吗?
      夫妻2年不同居就自动离婚吗?一、夫妻2年不同居就自动离婚吗?两年不同居也是不能自动离婚的;我国的离婚方式有:(一)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也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


·再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吗?
      再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吗?我们知道,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变的。许多父母在离婚之后会与他人重新组成新的家庭,孩子如果跟随父......


夫妻债务纠纷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