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现象,交通

  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现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年限应该怎么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责任方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给受害方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偿。下面,我们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年限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四条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二、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三、赔偿因素
  1、 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
  2、 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
  3、 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做较大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因此,国家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方极其家属的现金补偿和医疗费用,是责任方应该承担的一部分责任。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年限应该理智处理,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给予补偿,使其得到理应所得的一部分以及相应的年限。
总结: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现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年限应该怎么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责任方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给受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人生意外险最高能赔付多少钱的规定是什么?
      人生意外险最高能赔付多少钱的规定是什么?人生意外险最高能赔付多少钱的规定是:最高赔偿额是合同中的所签数额——比如1000万,100%赔付,这时最高投保额是1000万。可以是2个或2个以上受益人的......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是什么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处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


·推翻工伤认定决定的方式有哪些?
      在钢厂、冶炼厂生产车间劳动的工人,有时候会遇到安全事故导致受伤。伤情不严重的话,工人应当尽快的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当然,工人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可以对此表示异议,工伤认定的结果也是......


·山东省拒执罪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山东省拒执罪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旷工一天辞退违法吗?
      对于旷工一天辞退违法吗?旷工一天辞退员工这种做法就是属于违法的;如果公司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旷工一天视为自动离职,那么劳动者旷工一天,将没有补偿。如果公司没有规定,旷工一日将怎么处......


·医患纠纷协议应该怎么写?
      有时候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会对治疗产生的合同,或院方产生的医疗过错等产生问题,一旦医疗纠纷产生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去解决,对此还要写医患纠纷协议。那么,医患纠纷协议书应该怎样写才会生效......


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现象,交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