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的土地使用权是划拨是什么意思
房本的土地使用权是划拨是什么意思
一、房本的土地使用权是划拨是什么意思
虽然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出让土地,用地人缴纳土地出让金,从政府手中获得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方式的土地有使用年限,但可以自由的转让、抵押、出租,转让的时候随时可以办理,不需要政府同意。划拨土地,这种方式的土地没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转让、出租,在转让的时候需要报政府同意后补缴土地出让金。一些公共设施用地就是这样。
二、扩展资料:
土地获取方式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3)、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
(4)、转让、出租、抵押的限制性规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领有土地使用权证,地上建筑物有合法产权证明,经当地政府批准其出让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出让金。
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其情节处以相应罚款。
我国对土地的管理比较严格,相关的土地应按照我国的土地管理进行相关的规定进行办理。划拨是一种国家将土地无偿的划拨给个人进行使用。但无权对土地进行相关的买卖和转让,都需要通过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办理。
总结:房本的土地使用权是划拨是什么意思一、房本的土地使用权是划拨是什么意思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民法总则无主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无主财产的规定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无论是有主财产还是无主财产,在日常生活中,因财产而发生的纠纷不在少......
·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吗?
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吗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进行赔偿的1、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
·婚前财产怎么算
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结婚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动报酬、投资经营所得受益、接受他人赠与或......
·不完美不和谐的婚姻有很多
不完美不和谐的婚姻有很多,同时也有很多破裂的婚姻,因为出轨,因为抛弃,那么,婚姻上如何判断哪一方是错的一方呢?对婚姻上的过错方的认定法律上的规定具体内容为以下四种。婚姻过错方怎么界定......
·劳动合同违约金扣个税吗?
劳动合同违约金扣个税吗?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
·离婚官司一审输了二审可能赢吗?
离婚官司一审输了二审可能赢吗?一审官司败诉,二审一般很难胜诉,除非有新的证据证明。理由:法院审判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原则,因此,胜诉与败诉的问题,关键是看双方的证据是......
房本的土地使用权是划拨是什么意思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