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来进行证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二、 五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4、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5、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6、单瘫(肌力2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5、 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
  
  6、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9、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0、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1、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
  
  12、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四)、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影响呼吸功能。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2、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2、膀胱切除;
  
  3、尿道闭锁;
  
  4、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八)、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
  
  (十)、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十一)、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分类,国家也出台了专业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体损伤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一般应当在治疗结合以后,结合造成的实际伤残情况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残,在确定伤残等级后,可以对相关赔偿的金额进行确认并赔付。
  
  
总结: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案由股东权益纠纷的类型主要?
      案由股东权益纠纷的类型主要有哪些案由股东权益的纠纷类型主要有哪些?1、股东权纠纷该类诉讼包括根据《案由》第172项及《公司法》第34条确定的“股东知情权纠纷”,根据《案由》第173项及......


·药房买到假口罩怎么处理?
      药房买到假口罩怎么处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有何用途?
      员工在被用人单位正式录取前,一般会有一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用来考察员工工作能力的。如果双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也要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那么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哪些内......


·民事诉讼二审生效期限是什么时候?
      民事诉讼二审生效期限是什么时候?民事诉讼是生活中发生最多的一种诉讼类型,法院在进行民事诉讼一审判决时,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会进行上诉,这时就会启动民事诉讼二审的程序,二审是对一审的......


·建筑工程应怎么管理
      建筑工程应怎么管理一、对项目经理自身素质的要求一个成功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以下素质:能够组织和带领一个团结的项目团队;能组织项目的计划、日程和资源;有抵抗内外各种压力的能力;能将保证......


·哪些情况下属于胁迫结婚
      哪些情况下属于胁迫结婚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胁迫,是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