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的条件是什么?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的条件是什么?大部分医疗纠纷均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从某种意义上说,协商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应当引起医患双方的足够重视。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的条件是: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二、合法协商的条件1、患方合法主体为: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者的监护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2)、医疗机构的主体为:建立医患关系的医疗机构或其法人;3)、协议应当为双方自愿,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4)、协议条款不违背我国法律。三、 无效的协商协议1、患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患者本人为18周岁以上的成人,但协议由其父母签署,且患者不予认可的,则协议无效;2、医方签约的主体不合法,如协议为医师个人签署;3、有胁迫、欺诈行为,如医疗机构法人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协议;4、协议内容违背法律,如为获得保险赔偿而虚构医疗纠纷赔偿;四、双方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协议条款1、应当载明医患双方的基本情况;2、医疗事故的原因;3、医患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4、 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5、医患双方的签名。发生医疗纠纷后,最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双方协商,首先要对医疗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需要对医疗纠纷的责任方进行认定,而后根据医疗事故的责任进行合法合理的赔偿。但在司法实践中,医患之间很难就有关赔偿情况达成一致,无法处理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司法机关进行司法判决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总结:医疗纠纷协商解决的条件是什么?大部分医疗纠纷均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从某种意义上说,协商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应当引起医患双方的足够重视。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这主要受益于经济的快速发展
      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这主要受益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我们在享受安逸的生活的时候也在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环境污染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并非今天才出现的,早在工业时代就已经......


·工伤认定申请晚了还可以报销吗?
      对于从事设备加工、高温冶炼等岗位的员工,遭遇安全事故的概率还是有的。员工受伤后,应该尽快的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按照规定,企业办理工伤认定的,要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提出......


·四川法律援助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四川法律援助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或者需要法律服务的时候,由于经济困难可能无法支付法律服务的费用。我国针对经济困难以及其它情况,制定了法律援助的相关政......


·四川省高院对行贿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四川省高院对行贿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


·一、未婚妈妈怎样要求抚养费?
      一、未婚妈妈怎样要求抚养费?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支付抚养费用,但如果对方不承认亲子关系,当事人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如进行鉴定,当然在诉讼中提出鉴定申请。在我......


·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
      日常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说到债权债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具体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其实在我国的民法中,对于债权债务都做了明确的定义,一般来说债权便是权利人可以请求特定的他人......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的条件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