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一、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可用作抵押。
  
  1、《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3、特别说明:现在我国正在搞试点,在试点地区,正在开展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如果当地正在搞试点的,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的。
  
  二、土地使用证贷款的贷款流程是:
  
  1.因为土地使用证贷款并不是所有银行都能做的,所以第一步就需要先找到一个能够办理土地抵押贷款的银行。
  
  2.在将土地使用证用来贷款时,需要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因为贷款设计的数额较大,如果不是书面证明,那么贷款是无效的。
  
  3.在土地使用权抵押之前,还应该聘请评估机构对所抵押的土地进行评估。一般来说,银行判定贷款数额的依据之一就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所以在进行贷款之前,应该请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索要抵押的土地进行价值评估。
  
  4.在对土地进行评估之后,还需要找一个担保公司,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与反担保合同》,并将土地使用证抵押在担保公司。
  
  5.需要拿着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开具的土地评估报告去土地科做抵押登记,合格后,土地科会给你出具一份“土地他项权利证”。
  
  6.拿着土地科开具的“土地他项权利证”以及担保公司的担保,到银行申请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并且填写贷款申请表格。
  
  7.银行对贷款人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且亲自到当地参观抵押的土地并且确认土地评估的结果。
  
  8.如果贷款人的贷款申请被通过,那么抵押的双方就要签订抵押合同,以及最高限额贷款合同。
  
  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但是农村的不可以,农村土地是归集体所有。这里可以看出,不管是买房屋还是土地,都需要买产证齐全的,产证不齐全不受法律保护。产证抵押办理,不知道带什么材料的,可以先打电话进行咨询一下。
  
  
总结: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一、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可用作抵押。1、《民法典》 ...#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假离婚复婚后按揭房是共同财产吗?
      一、假离婚复婚后按揭房是共同财产吗?离婚到复婚期间房屋的首付和按揭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复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的一般加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是所占比例小......


·患者遭遇医疗事故该如何维权?
      患者遭遇医疗事故该如何维权?1、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及时复印封存病历对于客观病历,即患者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


·直系亲属丧假有几天,婚丧假怎么发工资
      在劳动者能够享受的权利当中,具体包括了婚假、丧假等等,其中丧假肯定就是因为家里有亲人去世了,然后处于人性而给予的假期。此时,去世的亲人不同,那么丧假的时间不同。那么直系亲属丧假有几......


·贸易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如何利用?
      贸易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如何利用?一、索赔期限索赔须在准据法规定的期限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作出,逾期则可以被认为是受损害人放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违约方亦有权依据对方逾期未提出赔偿损失请......


·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20%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


·一、子女抚养权公证书样本怎么写?
      一、子女抚养权公证书样本怎么写?子女抚养权公证书甲方:(男方)身份证号:电话:住所:乙方:(女方)身份证号:电话:住所: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