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批捕意见书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一、对未成年人批捕意见书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对未成年人批捕意见书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法律依据、批捕的条件认定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哪些情况下应该对未成年嫌疑人不予批捕?
1、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予批准逮捕。
2、对于罪行比较严重,但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不会妨害诉讼正常进行,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可以依法不予批准逮捕:
(1)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的;
(2)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的;
(3)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
(4)犯罪后能够如实交待罪行,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违法性,积极退赃,尽力减少和赔偿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的;
(5)不是共同犯罪的主犯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的;
(6)属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系在校学生的;
(7)其他没有逮捕必要的情形。
我国在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法律制度现在在社会生活当中是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的,司法机关不会轻而易举的出具对未成年人的批捕意见书,因为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话,人民检察院不批捕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但有些未成年人的所作所为是没有道德底线的,这种特殊情况也有可能会批捕。
总结:一、对未成年人批捕意见书的内容主要有哪些?对未成年人批捕意见书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法律依据、批捕的条件认定以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一、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一、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1)有效合同,一般来讲合同双方当事人肯......
·童工死亡刑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童工也即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非法雇佣童工,否则经知情人士举报,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行政、民事乃至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刑事责任......
·发现楼上住户漏水谁的责任
发现楼上住户漏水谁的责任一、楼上住户漏水谁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
·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
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一、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怎么办?还款后对方不给借条将借条撕毁或者是留存相应的还款的证据,这样的话就能够证明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对方是没有办法要求债......
·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
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一、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规定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有什么规定在中国土地是非常紧缺的资源,所以国家政府对于土地的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对于土地的管理国家有许多的法律规定,不过对于这些规定其实当前并没有多少人能够了解,所......
对未成年人批捕意见书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