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诈骗罪刑事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诈骗罪刑事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诈骗罪刑事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的一审辩护人,依法参加本案的审判活动。辩护人认真地研究了一审判决书,详细地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及其定性本身没有异议。
  
  二、被告人犯罪情节并不严重
  
  根据刑法学理论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16 法发[1996〕32号)第一条的精神,认定诈骗罪情节是否严重主要从诈骗所得数额、犯罪行为导致的后果等方面来衡量。从公诉机关查明的事实和提交的证据来看,的行为够不上情节严重:
  
  1、涉案金额较少。在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通过虚假婚姻介绍,诈骗他人,获得赃款16250元。在诈骗犯罪中,16250元属于诈骗金额较大,而非巨大或特别巨大。对此,检察机关的起诉书第三页也是如此认定的,我们对此表示赞同。
  
  2、不是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其在犯罪前有正当职业,一直本分老实,遵纪守法,凭自己辛苦劳动赚钱养家;
  
  3、诈骗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而非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资金或救灾、抢险等民政救助财物,未造成企事业单位停产停业损失;
  
  4、的犯罪行为未导致受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后果相对较小;
  
  三、本案中,具有诸多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1)认罪态度较好
  
  始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认罪态度极好。被告自始至终怀着赎罪的心态详细、如实供述自己的所作所为,从无隐瞒、捏造等他推责任、逃避打击等行为。被告在公安机关以后几次的讯问中的供述基本相同,连细节也陈述的前后一致。对此,起诉书在第4页第1段也确认了该事实。根据2010年10月1日期实施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7条的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被告人,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辩护人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2)被告人有真诚的悔罪表现
  
  不论是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上还是今天在法庭上,均表达了自己真诚的悔罪态度。人民法院在对王某量刑时应该酌情考虑。与此同时,被告人愿意主动接受罚金刑,愿意以此方式来主动接受惩罚,以表明自己的悔罪的诚恳态度。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第七款: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处10%。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在20%以内按比例轻处。
  
  (3)被告一贯表现良好,没有劣迹,不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不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
  
  (4)被告愿意立即退还赃款
  
  被告人明确表示要立即退赃,并且其家属也当庭表示立即退回赃款。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二)被告人退赃、赔偿的(不含损失在2 000元以下的),在10%以内按比例轻处;
  
  (5)从利于罪犯改造的角度,恳请法庭对被告人处从轻处罚
  
  对于初犯、偶犯,要考虑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判处实刑后的交叉感染,有些盗窃犯只是偶尔失足,罪行并不严重,判处一两年的刑罚,适用了实刑,将其关进监狱,结果人没有改造好,反而沾染了一身恶习,使其丧失廉耻,进而破罐子破摔。惩罚犯罪并不难,但是要真正改造犯罪分子使其回归并且融入社会才是难题。
  
  综上,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中列明的多种从轻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请法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考虑被告的行为情节以及后果,对被告人处以7个月之内的有期徒刑或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故恳请人民法院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立即变更的强制措施,尽快恢复的自由之身,保障的合法权益。
  
  谢谢。
  
  辩护人: 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
  
  2013年 月 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诈骗罪是可以请律师来为自己辩护的,因此,被告在写辩护词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写,一份好的辩护词是可以很好的帮助自己胜诉,所以,写辩护词是当事人的权利,只要条件符合才能更好的帮助自己。
  
  
  
  
  
  
总结:诈骗罪刑事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一、诈骗罪刑事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工作8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工作8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如果是公司提出不续签的就有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更名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更名么?我国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村民要想使用集体土地修建厂房,就得拿到集体土地使用权。在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使用者的名字、土地面积、位置等信息。......


·离婚男方不同意有哪些方式解决?
      离婚男方不同意有哪些方式解决?男方不同意离婚的话是可以选择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的流程是: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


·走私罪共犯要怎样认定
      走私罪共犯的认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


·根据故意伤害罪打架导致对方轻伤怎么判?
      根据故意伤害罪打架导致对方轻伤怎么判?根据故意伤害罪打架导致对方轻伤将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情况下是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因为刑法当中所规定的,如果导致他人的身体受到轻伤以上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什么意思法定代表人指的是代表公司或者个人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的人。它和法人的概念是不同的,法定代表人指的是个人,而法人则可以是一个组织。在很多情形下,法定代表......


诈骗罪刑事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