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收买拐卖儿童刑法规定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收买拐卖儿童刑法规定的处罚是怎样的?
  
  
  刑法规定收买拐卖儿童罪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为什么不可取
  
  
  1.定罪量刑的原则—罪刑相适应
  
  
  我国刑法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就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是: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要求是,刑罚既要与犯罪性质相适应,又要与犯罪情节相适应,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2.刑法已规定了拐卖儿童罪的最高刑—死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3.已通过加重收买拐卖儿童罪的处罚遏制买方市场
  
  
  此次刑法修正案九加重了拐卖儿童收买方的刑事处罚,即“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处罚。”
  
  
  拐卖儿童之所以猖獗,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买方市场的持续旺盛,买方一般都是为了买孩子延续香火,很少对其进行虐待,因此以前的处罚都不严重,或者会免予处罚。这样导致很多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家庭,购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没有后顾之忧。此次法条的修改,将很大程度上阻止拐卖儿童的发生,因为没有收买就没有拐卖。
  
  
  4.防止人贩子撕票,妨碍解救被拐卖儿童
  
  
  贩毒也是死罪,大数额的贪污也是死罪,杀人更是死罪,古往今来,只要利益足够大,市场足够大,提着脑袋做生意的也大有人在。何况拐卖儿童这种一本万利的生意。
  
  
  虽然拐卖儿童的行为,一般只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但若是因为拐卖行为,导致了儿童变成了精神病人,或者是直接到了孩子死亡,此时拐卖儿童的犯罪主体,除了需要支付高额的罚金之外,还有可能会被检察院直接判处执行死刑。
  
  
  
  
  
  
  
总结:一、收买拐卖儿童刑法规定的处罚是怎样的?刑法规定收买拐卖儿童罪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仓单主要包括哪些事项
      仓单主要包括哪些事项一、仓单主要包括哪些事项根据《合同法》第386条规定,仓单包括下列事项:1、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3、仓......


·房屋被强拆屋内财产损失怎么算?
      房屋被强拆屋内财产损失怎么算?强拆不但导致被征收房屋直接毁损,而且也导致房屋内物品毁损,对于房屋的价值,一般在征收之前就测量登记过,房屋价值相对容易确定,但是屋内财产因为具体损失数额......


·只发月薪加班没工资是否合法
      只发月薪加班没工资是否合法?只发月薪加班没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


·实物出资占有改定的规定是什么?
      实物出资占有改定的规定是什么?实物出资占有改定的规定是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房产婚后卖掉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计算期间,起算日期是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婚......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据悉,《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收买拐卖儿童刑法规定的处罚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