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职务作品个人作品区别是什么?

  
  一、职务作品个人作品区别是什么?
  
  
  区别是职务作品是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而产生的作品,由于“工作任务”的规定显得太笼统而容易产生歧义,这造成了人们对职务作品的理解不一致。正因为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此予以弥补,即规定,著作权法关于职务作品的规定中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1、著作权归属方面,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在下列两种情况下,职务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而其他权利归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而非职务作品的著作权要么完全归属于自然人,要么完全归属于单位,不发生自然人和单位分享著作权的情形。
  
  
  2、著作权主体的完整性方面,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是指拥有作品的所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如前文所述,无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是归作者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有,著作权主体都是不完整的;而非职务作品,则无论其著作权归属,著作权主体都是完整的。
  
  
  3、法律责任归属不同。职务作品责任的承担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作者承担;另一种是基于职务作品的特殊性而由单位承担(《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2款所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非职务作品则一般不发生单个自然人创作作品而由单位承担责任的情况。
  
  
  二、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怍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职务作品同于法人作品。
  
  
  明确职务作品和个人作品的界限有利于正常的保护个人或者是单位的著作权利。而两者最根本的界限就是是否利用了本单位的一些技术条件,或者是为了执行本单位所分配的一些工作性的任务等等。然后才能够进行进一步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探讨。
  
  
  
  
总结:一、职务作品个人作品区别是什么?区别是职务作品是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而产生的作品,由于“工作任务”的规定显得太笼统而容易产生歧义,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仲裁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省××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总经理被申请人:××市××厂地址:××市××路××号法定代表人:B职务:厂长请求事项:请......


·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卡期限规定多久可以解冻?
      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卡期限规定多久可以解冻?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


·诈骗罪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有什么联系?
      诈骗罪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有什么联系?一、诈骗罪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有什么联系?诈骗罪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相同点是都是的他人的财产受到了损失,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给老百姓的人身和......


·误工费抵消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可行
      误工费抵消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可行误工费抵消停工留薪期工资是不可以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意什么问题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意什么问题1、申请的专利名称一定要简洁、能够精准表达出申请人想要保护的主题名称,不能带有含非技术、笼统的文字,表达要控制在25个字以内。2、申请的技术方案,必须是所属......


·没有签劳动合同必须要给双倍工资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聘用劳动者时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就应支付双倍工资。不过,是不是所有情形下,没有签劳动合同必须要给双倍工资呢?若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


职务作品个人作品区别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