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服刑人员减刑有哪些程序?

  一、服刑人员减刑有哪些程序?
  
  
  服刑人员减刑需要遵守表现良好→提出减刑的请求→监狱审核→确定满足减刑的条件之后→上报检察院→确定减刑的年限的程序。
  
  
  被判处减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它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能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二、怎样办理减刑程序
  
  
  刑法第79条规定了减刑程序,即“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根据这一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适用减刑在程序上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而只能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建议。
  
  
  2、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决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审理减刑案件的人民法院因罪犯判处的刑种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
  
  
  (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4、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对于重要罪犯的减刑以及合议庭意见有分歧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5、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6、对于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被宣告缓刑罪犯的减刑,有关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不得延长时间。
  
  
  任何犯罪嫌疑人子被检察院量刑之后,若是想要减刑,就必须在服役期间好好表现,在确定自己满足减刑的条件之后,需要提交书面的减刑申请书,在接收到该申请之后,司法机关需要审核其是否满足减刑的条件,若是满足,就需要确定减刑的年限。
  
  
  
  
总结:一、服刑人员减刑有哪些程序?服刑人员减刑需要遵守表现良好→提出减刑的请求→监狱审核→确定满足减刑的条件之后→上报检察院→确定减刑的年限的程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走专用车道该怎么处罚
      走专用车道该怎么处罚很多大城市的道路都设置的有专供公交车、出租车行驶的道路,我们称之为专用车道。而要是社会车辆不小心上了专用车道的话,那么就会受到处罚。那究竟社会车走专用车道该怎......


·加班工资以基本工资计发吗?
      加班工资以基本工资计发吗?加班工资以合同中约定的待遇进行赔偿,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


·存单质押贷款如何还款,还款不上有何影响
      存单质押贷款如何还款,还款不上有何影响一、存单质押贷款如何还款存单质押贷款因有操作简单、利率低放款快的优点,受到很多借款人的喜爱,既是贷款,不得不考虑还款的问题,存单质押贷款该......


·第一次酒驾37怎么处理?
      第一次酒驾37怎么处理?一、第一次酒驾37怎么处理?第一次被酒驾,测出来的是37mg会受到处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


·民事诉讼庭审反诉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庭审反诉程序是怎样的反诉所指的是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作为与本诉有牵连案件的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其本身作为反诉中的原告。在民事诉讼中对......


·律师能代理工伤认定吗?
      从事冶炼行业的工人,处于高温环境中,发生工伤的情况比较普遍。发生安全事故,受伤的工人得到有效治疗后,工厂没有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人可以自行向劳动局提出申请,或者委托他人代办。经过......


服刑人员减刑有哪些程序?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