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环境污染责任的特征是环境污染责任区别于其他法律责任的特殊表现

  环境污染责任的特征是环境污染责任区别于其他法律责任的特殊表现,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责任环境污染责任有其特殊性是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无论是司法实践还是司法研究都要关注环境污染责任实际情况,而不能将其作为普通的法律责任来一概论之。为了您能够更直观的了解环境污染责任我们特地对环境污染责任进了一些整理。
   一、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以及免责
  1、《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环境污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
  (1)排除危害;
  (2)赔偿损失。
  2、《民法典》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赔偿损失;
  (6)赔礼道歉;
  (7)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是指环境法所规定的在因环境污染侵权致人损害时加害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的事由。
  (1)不可抗力:
  (2)被侵权人过错;
  (3)其他免责条件。
   二、环境污染责任的特征
   1、以无过错原则为归责原则
  环境污染责任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即污染者只要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无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2、实行因果关系的推定
  只要因环境污染发生纠纷,就推定污染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污染者负有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3、污染者与第三人负不真正连带责任
  即便环境污染是因第三人的过错所致,污染者也不能因此免除侵权责任,而应与第三人一起向受害人负不真正连带责任。
   4、需要注意的责任区分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无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在其内部的责任份额划分上,都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各自责任的大小。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责任的特征是法律赋予环境污染责任的一种特殊的表现方式,正是因为这样的特殊使得环境污染责任具备了特殊的法律形式和法律责任的承担,无论是怎样的法律责任最后都要归结到法律义务的承担,因此为了更好的承担法律义务作为环境污染责任承担者应该咨询的专业律师,以免自己承担不应由自己承担的责任。
总结:环境污染责任的特征是环境污染责任区别于其他法律责任的特殊表现,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责任环境污染责任有其特殊性是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无论是司法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非法经营罪2023新规定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新规定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


·无期徒刑有缓刑吗?
      在审判刑事案件中,经常听见缓期两年执行等刑罚,这就给很多人一个疑问,缓刑是不是所以的处罚都可以适用缓刑,那么无期徒刑有缓刑吗?对于这个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


·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的案件,一直以来一直是受到您广泛关注的。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也制定了相关的政策。那么,您知道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相关的知识吗?下面,我们将会为......


·法律上如何投诉检察院不批捕
      法律上如何投诉检察院不批捕如果检察院不批捕的话,是可以申请追责的。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在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意见达成一致之后签订的。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双方才能达成合法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在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而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那......


环境污染责任的特征是环境污染责任区别于其他法律责任的特殊表现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