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主要职责有哪些?

  一、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主要职责有哪些?
  
  1、负责侦查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案件。
  
  2、负责掌握和统计全市经济犯罪案件情况,研究犯罪规律特点,组织实施预防对策。
  
  3、负责协调协查跨省市经济犯罪案件。
  
  4、负责指导、协调、督办有关业务部门和分县局侦破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业务培训。
  
  二、经侦部门的工作内容有什么?
  
  1、对走私假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等一些经济案件进行侦查;
  
  2、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一些金融犯罪进行侦查;
  
  3、对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案、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经济诈骗案件进行侦查;
  
  4、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侦查;
  
  5、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国家有价证券、股票、公司、企业债券,以及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经济犯罪进行侦查;
  
  6、对其他经济犯罪进行侦查。
  
  三、经侦部门立案多久?
  
  经侦立案根据情况时间长短不一样,一般是7个工作日。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综上所述,在省级公安厅的组织构架中,有经侦部门这个分支,其职责是处置办理全省范围内的经济犯罪案件,比如非法集资、诈骗及非法买卖票价或者偷税罪等。经侦部门立案后,会通过各种手段对案件调查,收集犯罪线索巩固证据。
  
  
  
  
  
总结:一、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主要职责有哪些?1、负责侦查严重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案件。2、负责掌握和统计全市经济犯罪案件情况,研究犯罪规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离婚时对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离婚时对增值部分如何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


·是不是破产重整优于破产清算?
      是不是破产重整优于破产清算?破产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件大事,现在企业破产之后有很多的程序需要处理,有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破产重整等等,这些破产制度里面破产重整是一项新的制度,破产重整有......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


·如果增资扩股需要交税吗?
      如果增资扩股需要交税吗?(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的不同类型,企业增资扩股(稀释股权),是企业股东投资行为,可直接增加企业的实......


·饮酒后驾车处罚记6分还是12分
      酒后驾驶机动车扣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


·收回土地使用权证程序是怎样的?
      收回土地使用权证程序是怎样的?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流程是什么?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一)拟订收回方案......


公安厅经济侦查总队主要职责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