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购房违约金是怎么核算?

  
  一、购房违约金是怎么核算?
  
  
  依据法律规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多次提到违约金。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逾期交付房屋为例,按照上述合同文本的约定,如果购房者不退房,那么逾期天数越多,购房者得到的违约金也相应增加。
  
  
  但是购房者退房的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是固定的,也就是即使说逾期天数增加了,违约金的数额也不变。消费者如欲行使自己退房的权利,就要尽早决定,及时与开发商协商退房事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尽快依据合同的约定申请仲裁或者进行诉讼。在计算损失时,必须要考虑按揭付款的特殊问题。按揭付款的方式中,每个月的还款中包含了一部分本金和利息,特别是在还款初期,利息所占的比例是很大的。
  
  
  在退房的情况下,这部分利息实际就是购房者的经济损失,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退房的程序结束得越晚,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关系的结束也相应延续,这部分损失也会持续不断地增加。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理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如果单纯地以“购房者应该认识到期房购买的风险”这个理由来让购房者个人承担利息,无异于让一个完全没有过错的当事人来承担经济损失,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二、法律依据
  
  
  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购房者也房产销售部门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必须对违约金的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对于违约金的比例必须由双方协商来进行确认,如果后期有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则必须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来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总结:一、购房违约金是怎么核算?依据法律规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起诉会怎样?
      一、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起诉会怎样?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起诉的,法院会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一般法院会从对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划,就......


·单位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单位房屋装修合同范本房屋装修合同(范本)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


·看具体情况:  
      看具体情况:  1、如果这个非正规麻将馆是不收费的公共娱乐场所,警察当然无权收缴。  2、如果涉嫌无证非法经营的,警察不仅有权没收违法活动工具,同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离婚过错方赔偿金额是怎样的
      离婚过错方赔偿金额是怎样的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赔偿金作出具体的数目规定,在具体的判决中,法院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程度,由此来确定离婚赔偿金的数额多少。也就是......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哪些特点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


·按揭房可以加名可以吗?
      按揭房可以加名可以吗?不可以,银行不同意给房贷未还清的房屋加名是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因为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增加了名字,相当于改变了借款人,债权债务关系也就因此发生了改变,对银行来说这存在......


购房违约金是怎么核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