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为能否到法院执行
一、行政不作为能否到法院执行
行政诉讼是由诉讼时效限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当分为以下两种:
1、一般诉讼时效。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2、特殊诉讼时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那么如何计算行政诉讼时效?对行政争议是否经过行政复议,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同的诉讼时效。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规定是计算行政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
二、超过行政诉讼时效怎么办?
1、行政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
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即权利人丧失了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
2、行政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而不消灭起诉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权利人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不予受理。因为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才能查明诉讼时效是否届满。当然,如果有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则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确有正当理由的,则依法认定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予以延长,以便保护权利人的权利。
3、行政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这就是说,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法通则第138条)。而且基于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存在,义务人在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支持。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实体权利本身已因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则履行义务的义务人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
综上所述,对于行政不作为的诉讼时效都是有特殊规定的,所以想要起诉就需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的提出,这种情况的诉讼时效分为一般和特殊的诉讼时效两种情况来规定,诉讼时效在届满之后,就会失去法律保护的权利。
总结:一、行政不作为能否到法院执行行政诉讼是由诉讼时效限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一方精神病监护人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精神病监护人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定离婚标准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如果法官认为达到了这一标准,就会判决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
·无手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许多交通事故悲剧的产生都是与当事人无视交通规则、漠视安全原则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家对车辆驾驶人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对于手续不全甚至没有的车辆都会实行处罚、扣留车辆以及拘留......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商标驳回复审都需要那些资料有些绝对驳回理由是可以申请复审的,但有些相对驳回理由倒是绝对不能申请复审的,这就需要第一时间将《商标驳回通知书》......
·刑诉法66条有些什么内容?
很多人对刑事案件都不怎么了解,对于刑事法的了解更是是少之甚少。不管是不是需与否,还是建议您有时间多多了解法律知识,必要的时候还是能您带来帮助运用到类似法律知识,在这里给您整理一个刑......
·上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怎么处理?
上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怎么处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处理办法每个地方省市都是不同,大多地方的就是实物补偿或者现金补偿,也就是按照人口、房子面积来进行补偿,但是有些情况是要看当地的政策来......
·危险驾驶罪如何认定行为人主观恶性和危险性的大小?
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小,可以从行为人在以下三个阶段的表现来判断:(1)实施醉驾行为前的表现。如是否曾因酒后驾驶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是否有多次严重违反《道交法》的......
行政不作为能否到法院执行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