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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试用期离职规定有哪些

  法律允许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同时也没有做出过多的限制,这是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那么我国劳动法试用期离职规定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劳动法试用期离职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我国劳动法试用期离职规定的内容,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劳动者在试用期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否则由此给单位造成的损失有劳动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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