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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结案诉讼费谁承担?

  法院调解结案诉讼费谁承担?
  
  一、法院调解结案诉讼费谁承担?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院调解结案,诉讼费会退,退还一半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民事诉讼调解需要什么条件?
  
  调委会受理纠纷有两种方式:一是当事人申请调解,二是调委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口头或书面向调委会申请调解,申请受理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申请受理一方,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争议,谁侵犯了他的权益。
  
  (2)要有具体的请求目的。申请人必须说明请求调解要达到什么目的,解决什么问题。
  
  (3)要有基本事实依据和理由。申请人必须提出发生纠纷的基本事实及相应的证据、理由。
  
  (4)纠纷属于调委会主管和管辖。即符合民间纠纷受理范围,且在调委会管辖地段之内。
  
  三、民事诉讼的审理时间
  
  1、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3、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其实,就算不是调解方式结案的,正常情况下的诉讼费也不绝对都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在这种情况下的诉讼费承担就显得有些含糊不清了。既然双方能接受调解,在诉讼费上也可以考虑一人承担一半。同时,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对民事调解制度提出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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