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情况下征收方可以申请司法强拆?

  什么情况下征收方可以申请司法强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协议后不执行协议的,征收部门可以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违建当事人权益不受到法律保护吗被行政机关认定为违法的建筑物,在强制拆迁之前应该履行法定的程序,否则行政机关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权利人能获得相应的国家赔偿。(1)书面通知当事人行政机关在作出拆迁建筑物的行政行为之前应该到现场作做实地调查,制作现场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当事人,因此,行政机关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便作出的行政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和复议。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会接到行政机关所做的决定书,被告知拆迁建筑物的决定及相应的理由。如果当事人对拆迁决定存在着疑问,行政机关应该作出相应的解释。当事人在不服行政处罚的时,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组织听证会,行政机关应免费的为当事人举办,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2)给当事人提起复议及诉讼的时间如果你不知道或错过了要求举办听证会的时间,也没关系。当事人可以在接到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换而言之,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后还不能直接对违法房屋进行强拆,当事人能在法定时间内提起复议及诉讼的时间,时间过后,法定机关才可以在当事人没有将房屋拆除的时候,强制拆除房屋。(3)拆迁前十日受到最终通知若在法定的期限内不拆除,也没提起复议或诉讼,则在强制拆除房屋之前,当事人还会接到行政机关要求在10天拆迁的通知,告知强拆的最终日期,仍不拆除的情况下房屋才会被强拆。因此,当事人如果在规定日期之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则不会被强制拆除。行政机关的拆迁手段若采取损害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措施,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保护权利。综上所述,对于被征收人如果在签订了协议之后,征收方的拆迁行为都是在补偿款到位之后进行的,这时候如果不执行协议,那么征收方是可以申请司法强拆的,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会对拒绝执行协议强制执行。
  
  
  
总结:什么情况下征收方可以申请司法强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协议后不执行协议的,征收部门可以请人民法院强制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离婚时夫妻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债务应该如何处理一、离婚时夫妻债务应该如何处理(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有哪些?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有哪些?根据我国国土资源,我们可以了解到,什么是征地?什么是补偿?以及各地区对于征地的要求等等。而本文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就是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


·分公司能不能作合同履行主体?
      分公司能不能作合同履行主体?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什么意思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二、诉讼时效中断......


·法律对合同书格式有要求吗?
      法律对合同书格式有要求吗?一、法律对合同书格式有要求吗?法律对合同书格式是有一定的要求的。一般需要包括标题、正文和最后的落款。标题主要是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正文......


·对于劳动者来说,要明确了解,用人单位需要为您缴纳五险一金。但
      对于劳动者来说,要明确了解,用人单位需要为您缴纳五险一金。但是五险一金并不是每年都是恒定的标准,会随着时间和经济水平的提高而相应增加。虽然各省市的缴纳比例不尽相同,但绝大部分的缴纳......


什么情况下征收方可以申请司法强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