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企业辞退员工的条件有什么?

  一、企业辞退员工的条件有什么?
  
  1、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一:
  
  试用期辞退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具体表现为:
  
  1,依据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要辞退员工前提是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合法,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2,依据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须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2、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二:
  
  严重违纪员工的辞退。
  
  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员工,注意以下要点:
  
  首先应有规章制度作为依据,需要企业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对严重违纪的情形作出明确定义并做具体列举,这种定义和列举同时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人之常情。
  
  员工是否违纪需要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企业在处理员工违纪事件时,要注意保留证据,否则会面临败诉的法律风险。此外,企业还应事先将辞退的理由通知工会,通知员工本人,否则将可能导致辞退永远没有结果,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3、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的辞退。
  
  依此条辞退员工,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严重失职;
  
  二是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失。
  
  4、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四:
  
  违法兼职员工的辞退。
  
  辞退兼职的员工,限于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一、员工兼职的行为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二、员工兼职的行为,经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5、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五:
  
  欺诈、胁迫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员工的辞退。
  
  法律未对“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作出明确规定,建议企业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明确定义或者具体列举“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以避免或者降低败诉的法律风险。
  
  6、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六:
  
  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的辞退。
  
  建议企业要搞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概念,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7、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七:
  
  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的辞退。
  
  8、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八:
  
  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辞退。
  
  二、企业辞退的原则
  
  根据原劳动人事部等四部门劳人劳[1987]5号文件规定:企业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企业对被辞退的违纪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辞退后,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按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当员工没有符合企业的条件和标准时也是可以将员工进行辞退的,那么在进行辞退时也是需要企业和员工双方进行协商决定的,如果企业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标准也是不可以随意的进行辞退,如果随意的辞退员工员工也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权。
  
  
总结:一、企业辞退员工的条件有什么?1、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一:试用期辞退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具体表现为:1,依据劳动合同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借条起诉后怎么申请财产保护
      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然后起诉。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


·南京太平门逆向行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南京太平门逆向行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近日南京大平门因为机动车逆向行驶而酿成了较为惨重的交通事故,使得逆向行驶这种一般性的违章事故,再次成为了社会各界广泛热议的一个话题。因为机动车逆向......


·买房子时要注意什么事项
      房子是人们生活、居住的地方,对有些人来说,它是必需品,而对有些人来说,它却是奢侈品。但不管如何,基本上,人人都想要拥有自己的房子,所以您都会努力去买房。那么,买房子时要注意什么事项......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郢城镇高路村、海湖村、澎湖村、郢北村、黄山村、岳山村、郢城村、太晖村、新生村、五合村、荆安村,城南......


·入职后发现无法胜任的认定,什么不能胜任工作?
      入职后发现无法胜任的认定,什么不能胜任工作?一、何为“不能胜作工作”?在《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案件?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公诉案件。达到轻伤级以上的对方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百罪,因为故意伤害罪不属于亲告罪,原则上受害人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问,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安......


一、企业辞退员工的条件有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