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付签合同的可能性有多大
一,分公司能付签合同的可能性有多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根据民诉意见第41条的规定,总公司非依法设立分公司,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应当以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分公司能否对外直接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到民事诉讼活动中,实质要以其是否领取了营业执照为要件,因为一旦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其对外便公示了分公司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可以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因此其当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上的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分公司对于公司来说具有一定的限制,其中的原因就是自己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需要取决于公司,不过在有关的环节的处理上需要自己注意具体的条件,因为分公司问题的的处置需要不少的条件,尤其是合同签署,但是只要自己的前提条件没有问题就可以。
总结:一,分公司能付签合同的可能性有多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占有改定什么时候所有权转移?
占有改定针对的一般都是动产,您都清楚在我国动产转移所有权往往都是以交付为标准,而在占有改定的情况下,其实动产并没有完成实际的交付。此时如果动产发生了风险的话,实际应该有哪一方来承担......
·一、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是合理的吗?
一、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是合理的吗?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合理的。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检察院取保取消什么意思?
一、检察院取保取消什么意思?取保候审后公安部门是可以根据案情取消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
·林业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1、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林业犯罪有很多犯罪名称,而对于不同的罪名我们的立案的最低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我国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就是盗伐林区的面积达到一立方米到五立方米之间,盗伐幼树......
·人保走划痕险流程是什么?
划哼痕险是指当事人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由于各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车辆遭到他人的划伤。而所需要的修复划痕的这类费用。那么人保走划痕险流程是什么呢?其实整个流程不复杂,首先是保险公司定......
·政府募捐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政府募捐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当发生重大的自然灾害后,政府部门往往会组织进行募捐活动。为了保证募捐活动公开透明,打消人民群众的顾虑,政府应当对募捐信息进行公开。这也是政府信息公开工......
分公司能付签合同的可能性有多大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