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一、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并实施,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新个税扣税详解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
  
  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扣除额度2000元。
  
  对大多数人来说,在不发生大病医疗等非日常支出的情况下,可以同时享受的大致是4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房贷利息、赡养老人。这意味着,从明年1月1日起,在提高起征点的基础上,每人每月还可以再扣除4600元。
  
  生活中,最常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就是我们每个月的工资收入。当然,有一部分人因为并没有达到新规定的个税起征点,那么就不需要交纳个税。而对于需要交纳个税的人群来讲,除了会扣除一些传统的项目之外,现在还会扣除一些专项附加项目,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等。
  
  
  
  
  
总结: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一、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并实施,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2023标准是多少钱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2023标准是多少钱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倍数进行计算,补偿倍数最高不得超过30倍......


·公司法人能变更吗,具体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能变更吗,具体流程是什么公司法人变更主要是指法人的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化。一般的变更仅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即可,若涉及公司合并与分立,则还需公告。关于公司法人能变......


·有价证券包括什么呢以及有价证券解释
      有价证券包括什么呢以及有价证券解释有价证券包括类型(一)按证券发行主体分类按证券发行主体的不同,有价证券可分为政府证券(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


·犯罪集团中主从犯的认定
      犯罪集团中主从犯的认定一、犯罪集团中主从犯的认定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刑法》第二十六条)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日期是从何时计算的?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日期是从何时计算的?一、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日期是何时起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


·遭遇人身损害,误工损失如何证明?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赔偿数额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里有两个问题需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原来的征求意见稿曾对该固定收入的认定附加了“实际收入超出个人所得税起......


个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