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二、相关法律《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十八条 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在开庭审判前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及其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原受理的人民法院不再行使管辖权的,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书后,对公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二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认为属于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随着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我们遇到自己不可以解决的问题,大家都会找法律进行援助。不过并不是每个法院都是有管辖权的,所以大家在进行上诉的时候,一定要找有管辖权的法院。
总结:一、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监视居住怎么办,如何应对
监视居住怎么办,如何应对面临监视居住,应该怎么办,首先不要惊慌,被监视居住并不意味着触犯法律,那么监视居住怎么办呢,被监视居住后应该如何按照相关规定行事以免出现更多意外情况,以及......
·著作权转让中哪些是不能转让的
著作权转让中哪些是不能转让的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
·端午违章是什么,怎样算违章?
端午违章是什么,怎样算违章?一、端午违章是什么,怎样算违章?端午违章就是指在端午节那天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交通管理及影响交通路况的行为。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管理办法是什么呢?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管理办法是什么呢?这是许多建设承包人想要了解的问题。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有营业执照、生产资质、产品生产许可证及银行开户证明等。发包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或个人,......
·一、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罪?
一、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罪?离婚后还可以告对方重婚罪,离婚半年起诉丈夫重婚罪是合法的,只要有相关的证据提供给法院,就可以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属于自诉的一些案件。1、与配偶登......
·哪些犯罪分子享有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
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