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扣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扣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企业违规量化扣分
  第五条 对施工、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检查项次扣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3分。
  第六条 施工企业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5分:
  (一)未实施建筑施工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二)未设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架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四)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发出的整改通知,未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整改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七条 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3分:
  (一)施工起重机械分包给不具备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安装拆卸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的;
  (三)对所承建的建筑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规定审查分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
  (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六)使用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的施工起重机械的;
  (七)未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八)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的;
  (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有重大变更,而相关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措施未作相应修改的。
   第三章 人员违规量化扣分
  第十条 对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违规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检查项次扣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3分、1分。
  第十一条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检查项次扣5分:
  (一)未有效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法定代表人);
  (二)未有效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
  (三)未按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的(企业技术负责人)。
  第十二条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检查项次扣3分:
  (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法定代表人);
  (二)未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
  (三)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企业技术负责人);
  以上就是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广东省政府对于建筑工程安全中企业违规的量化扣分处理以及涉及到的当时员工的违规量化处理的政策,内容还涉及到工程中细节安全的处理与强制落实,这些都为广东省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想了解
总结: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一些不讲诚信的借款人,就会逾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在借款活动中,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该如何处理呢?这时您可以去法院诉讼,而去法院诉讼就一定了解诉讼时效。那当事人应......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期限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期限是什么?期限应当在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处理,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


·担保的保证方式有几种?
      担保的保证方式有几种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


·关于重婚的管辖法院在哪里?
      关于重婚的管辖法院在哪里?重婚的管辖法院,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


·犯罪分子哪些可以监外执行
      罪犯哪些可以监外执行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


· 随着各个区域房价的不断地攀升,二手房买卖市场也依然的非常
      随着各个区域房价的不断地攀升,二手房买卖市场也依然的非常火爆。在生活中,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同样在买房的时候也需要。而且二手房的购买比起一般的商品房......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