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产品责任中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产品责任中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惩罚性赔偿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与传统的补偿性赔偿既有一致的地方,如因果关系、损害事实等,也有一定的差异,即它要求有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本文重点讨论违法行为和主观故意两个要件。违法行为是指加害人违法实施的侵害他人权利或损害他人利益的作为或不作为,作为和不作为均可成为违法行为。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欺诈行为就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使被欺诈者陷入错误判断,或加深其错误、保持其错误,而虚构、变更、隐匿事实之行为。沉默于法律、习惯或契约有告之义务的场合,应构成欺诈行为。因此,欺诈行为既包括经营者积极编造虚假情况或歪曲事实,故意告之消费者虚假情况,也包括有意隐匿真实情况,有义务告知消费者而不告知。所谓故意是加害人希望或者放任其行为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伤害的主观心理状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行为人预见到行为的后果; 二是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希望是行为人通过一定的行为努力追求行为后果;放任是行为人虽然不希望其行为后果的发生,但并不采取避免损害发生的措施,以至于造成了损害的后果。故意这种主观过错常通过民事欺诈行为、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等给社会造成危害性比较大的外在行为表现出来。二、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在侵权领域只要符合前述构成要件,就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合同领域,原则上也可以适用,但要作出一定的限制。限于以下范围适用:第一,故意违约,如《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77条第2款之规定。第二,因重大过失而违约。第三,在某些特殊合同关系中,不论过错与否,一律适用惩罚性赔偿,美国一些法院,己将惩罚性赔偿适用于“当事人之间具有特殊关系”的违约案件,如银行和储户,雇主和雇工、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理由是合同一方拥有较强的交易势力,另一方无法与之抗衡。第四,在有些情况下,即当违约方有机会容易逃脱责任时,也可适用惩罚性赔偿。综合上面所说的,惩罚性的赔偿一般是必须要符合条件才能进行申请的,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也会按照构成的要件来进行侦查,只要条件一旦全部构成,必定就会接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售出产品千万不要用不合法的手段来进行获得利益 。
  
  
  
总结:产品责任中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惩罚性赔偿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与传统的补偿性赔偿既有一致的地方,如因果关系、损害事实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有关当事人批捕后请律师吗
      一,有关当事人批捕后请律师吗(1)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3)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管辖权异议上诉费多少
      管辖权异议上诉费多少在生活动中有很多人对于法院判决的结果不满意时就会提起上诉,但是关于上诉的一些要求却不是很了解。管辖权异议上诉费多少?法律依据又是什么?这里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协议离婚都带什么手续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
      协议离婚都带什么手续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可以分吗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可以分吗?一、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可以分吗很多夫妻都认为房产证上只要有自己的名字,那么在离婚时就一定能够分得一半房产。但是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婚前婚后房产证......


·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是怎样的
      饮酒后驾车的处罚是怎样的酒后驾车的情况可以具体分为饮酒后驾车与醉酒后驾车,由于后者的情况比前者严重,因此在处罚方面也是会涉及到刑事处罚的。若仅仅属于饮酒后驾车的话,则处罚往往是交通......


·单位犯罪诈骗罪是一样的吗?
      一、单位犯罪诈骗罪是一样的吗?不一样。对于诈骗罪,刑法未规定单位犯罪,单位一般不属于普通诈骗罪的犯罪主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


产品责任中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