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判玩忽职守宣告无罪后国家赔偿吗?
错判玩忽职守宣告无罪后国家赔偿吗?
一、错判玩忽职守宣告无罪后国家赔偿吗?
错判的国家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赔偿法》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行政国家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处其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就应当从重处罚,判处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总结:错判玩忽职守宣告无罪后国家赔偿吗?一、错判玩忽职守宣告无罪后国家赔偿吗?错判的国家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旁听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旁听职务犯罪的概念是什么?旁听职务犯罪的概念是:针对职务犯罪的情况,单位或者政府组织员工对于该案件的审理进行旁听,以起到警示作用,有效预防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
·诈骗罪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诈骗罪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诈骗是刑事案件;诈骗罪的追诉期为20年,如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则不存在追诉时效的问题,如果未被公安机关发现,20年后不再追究;20年追诉期的法律依据如下:......
·治安管理办案期限跟追诉时效分别是多久?
治安管理办案期限跟追诉时效分别是多久?一、治安管理办案期限跟追诉时效分别是多久?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和追究时效问题。首先明确两者的概念: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
·有关于醉驾的惩罚是什么?
有关于醉驾的惩罚是什么一、有关于醉驾的惩罚是什么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
·二次手术需要司法鉴定怎么赔偿?
法制化程度近几十年在不断的增强,任何问题都需要法律来解决,有时候我们一些人因生病的关系需要做手术,本来约定好是一次手术就可以完成,但有些患者进行了两次手术,给受害者造成一定的损失,......
·农村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过户的时候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不同过户的过户手续是不一样的。在过户的时候,需要提交合格的材料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才可以办理过户。对于许多人来说,可能对其中的手续不了解,下面,我们会为......
错判玩忽职守宣告无罪后国家赔偿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